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5]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5-12-23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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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医保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保障基金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服务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25年12月23日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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