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自治区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规[2025]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10
实施时间: 2025-12-10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为与现行相关政策衔接一致,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1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2月1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