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5-2027年度有关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25]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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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鼓励公益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玉环市十字会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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