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6]5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铁道部
发文时间: 2006-3-29
实施时间: 2006-3-29
失效时间: 2012-12-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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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的矛盾,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44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8.61分钱提高到9.05分钱。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5.31分钱提高到5.75分钱,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3.3分钱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张贴运价调整公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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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