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十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25]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9-16
实施时间: 2025-9-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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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权益,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部署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部署,2025年7月1日起,在已先行试点7个平台企业的基础上新增4个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6年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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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