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25]4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1-11
实施时间: 2025-1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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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人社厅函〔2025〕7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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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docx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