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5]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30
实施时间: 2025-7-30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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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微违法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的建议》(第55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中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已认真研究并加以借鉴落实。现结合税务部门职能,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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