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4
实施时间: 2025-8-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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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维建代表:
  您提出的《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第39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您有关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紧密契合我省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一定结合工作加以认真研究推进。现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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