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10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6-17
实施时间: 2021-6-17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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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存续业务,便利基金管理人等市场参与人开展相关业务操作,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现予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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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函[2025]4382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5-12-31
实施时间: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