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实施保障措施牛肉产品申报进口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6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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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期限为3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25年第87号公告。为实施该项保障措施,现将有关进口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务部2025年第8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实施保障措施的牛肉(以下简称保障措施牛肉),应当在装载进口保障措施牛肉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申报。
  二、根据商务部2025年第87号公告第三条“执行保障措施的方法”,在保障措施实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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