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1222-20251226]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30
实施时间: 2025-12-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0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开具数电发票时,项目名称和备注是否有字数限制?
  答:开具数电发票时,项目名称限制100字符。备注限制200字符,若是对备注文本长度等有特殊需求的,应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
  2.问:开具数电发票时,是否有单张开票限额限制?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对于新办纳税人(指未存在有效发票核定记录的纳税人),首次开具数电发票时,单份发票开具金额不得大于当月发票总额度的1/3。对存量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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