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社[2025]1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发文时间: 2025-12-24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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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模式,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现将《上海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上海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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