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5]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5-12-25
实施时间: 2025-12-19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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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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