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2025]8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12-20
实施时间: 2025-12-20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规〔2020〕3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