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虚拟公物仓及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资[2025]250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6-6
实施时间: 2025-6-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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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局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虚拟公物仓及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辽财资〔2025〕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省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分别设置虚拟公物仓和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两项功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要求将可调剂共享的低效闲置资产信息录入虚拟公物仓和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市机关事务局和各区、县(市)、开发区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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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虚拟公物仓及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辽财资〔2025〕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