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2-16
实施时间: 2025-12-1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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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评估,市财政局印发的《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青财资〔2023〕31号)需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继续施行期间,如有修改,以新公布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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