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7-23
实施时间: 2025-7-2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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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青岛,下同)财政局、税务局、国资委、档案局、市场监管局、密码管理局,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财会〔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为电子凭证会计信息化处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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