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长春市南关区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5]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15
实施时间: 2025-12-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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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度一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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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吉林省2025年度一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