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25]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18
实施时间: 2025-12-18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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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5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内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中: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分别向广州、深圳市会计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申报。
  中央驻粤或外省驻粤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委托评审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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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指南 .docx    
附件2:纸质材料受理单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