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印发《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30
实施时间: 2019-12-30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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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石家庄各县(市)支局,河北省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现将《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二、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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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推进中国 (河北)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