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10
实施时间: 2020-1-10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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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连云港市中心支局,浦口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江苏苏宁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在宁外资银行,彰银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为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金融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南银发〔2019〕124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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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进一步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