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相关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7-8
实施时间: 2019-7-8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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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舟山市中心支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现就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内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在自贸区内开展以下外汇创新业务
  (一)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自贸区内企业可在我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三)自贸区内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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