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办[2025]10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2-16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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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5〕25号)明确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标准
  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调整为2115元/月。其中,基本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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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