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28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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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活跃市场氛围,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粤办函〔2025〕274号印发),从2025年12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票抽奖范围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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