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08]145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9-8
实施时间: 2008-9-8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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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按照证监会要求,凡是由集体企业改制设立,或者股东中包含集体改制企业的拟上市企业,均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办公厅出具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函。为做好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由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合规性确认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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