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25
实施时间: 2025-11-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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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我的小孩前两年在中国读大学,后两年去国外继续读大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毕业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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