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口海关关于实施海南离岛免税进口食品化妆品特定附条件放行监管创新模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0-9
实施时间: 2020-10-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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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报海关总署同意,海口海关决定对海南离岛免税进口食品化妆品实施特定附条件放行监管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离岛免税进口食品化妆品,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合格评定程序;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抽样后即予以放行:
  (一)收货人是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
  (二)收货人已经建立完善的食品化妆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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