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1-25
实施时间: 2025-11-25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9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更好满足相关主体预申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的需求,决定延长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现将预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5日。
  二、预申报其他事项仍按照《公告》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