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4
实施时间: 2025-12-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6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 《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 《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4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