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8-12
实施时间: 2024-8-12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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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二级分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重庆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以下简称重庆市分局)决定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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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