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1201-20251205]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10
实施时间: 2025-12-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2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2.问: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答:不可以。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