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汇发[2020]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30
实施时间: 2020-3-30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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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云南省分局决定在试验区开展以下外汇创新业务,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二、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
  三、允许在试验区内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四、允许试验区内企业可在所属分局辖区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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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进一步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