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5]10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5-8
实施时间: 2025-5-8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刘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从组织架构优化、制度建设、激励机制创新、生态合作方面提升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建议,市国资委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完善。
  一是明确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市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明确数据治理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扁平化、专业化、灵活敏捷的数字化工作委员会等柔性组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