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5]10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5-8
实施时间: 2025-5-8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潘学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上海国资创投评价体系,吸引更多耐心资本进行长期投资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率先完善国资基金考核、免责机制。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8月,市国资委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对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