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5]10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5-8
实施时间: 2025-5-8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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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鼓励国有龙头企业设立产业基金、健全国资创投市场化激励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双向奔赴等相关建议,市国资委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完善。
  一是支持龙头企业设立产业基金。市国资委鼓励具有行业龙头地位、承担产业转型升级或科技孵化任务的产业集团可以发起设立战略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目前,上汽集团、百联集团、东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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