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七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林改产[2021]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5
实施时间: 2021-11-5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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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林草局:
  为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倍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出以下七条措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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