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继续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建行规[2025]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5-6-25
实施时间: 2025-6-2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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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1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需继续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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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