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辽宁省膨润土行业管理的建议[第1104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5-13
实施时间: 2024-5-13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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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景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辽宁省膨润土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我省膨润土资源税税率较低,造成我省膨润土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压力较大等问题凸显。为充分发挥资源税对保护膨润土资源的杠杆效应,遏制膨润土资源盲目开发、过度开采,确保资源安全,今年年初,我厅会同省税务局对全省膨润土的大、中、小型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在对税额、税负、利润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调整膨润土资源税税率的相关建议,并将调研情况及建议上报了省政府。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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