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24
实施时间: 2021-11-24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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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东市、海西州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宁分行、青海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规范全省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处理措施,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州)中心支局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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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doc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