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加大水资源税统筹调控力度并向水资源地所在地区倾斜的建议[第1577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5-20
实施时间: 2025-5-20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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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何庆伟、孙忠勃、田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资源税统筹调控力度并向水资源地所在地区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省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充分考虑本溪作为我省东部山区重要水源保护区由于保护生态环境带来的发展受限等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在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上对本溪等水源地给予重点倾斜。
  一、切实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发挥税费政策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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