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外管[2024]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2
实施时间: 2024-2-2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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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仑支局,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波管理部,各农村商业银行,象山农信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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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甬外管〔2024〕4号正文).pdf    
甬外管〔2024〕4号附件1:宁波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pdf    
甬外管〔2024〕4号附件2: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pdf    
甬外管〔2024〕4号附件3: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外债额度共享业务实施细则.pdf    
甬外管〔2024〕4号附件4: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pdf    
甬外管〔2024〕4号附件5:银行办理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业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