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自然资规[2025]117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8-1
实施时间: 2025-9-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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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双龙风景区资规分局、财政局、发改局、金华开发区经发部: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4号)的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市区耕地开垦费标准按《浙江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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