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告2025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1-7
实施时间: 2025-1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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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为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我省实施范围,促进省内消费国际化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在第一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税商店条件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或M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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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