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容缺登记的意见[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市监规字[2025]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11-7
实施时间: 2025-12-6
失效时间: 2027-1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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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南沙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容缺登记的意见(试行)》(穗市监规字〔2024〕3号)有效期延长2年,并重新发布。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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