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发[2025]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1-13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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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2230元,二档标准为2080元,三档标准为193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22元,二档标准为20元,三档标准为19元。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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