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黔财议复字[2024]16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6-14
实施时间: 2024-6-1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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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刘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水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水城区撤县设区情况
  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3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发〔2020〕10号),批准同意将水城县的保华镇、木果镇、南开苗族彝族乡、金盆苗族彝族乡、青林苗族彝族乡划归六盘水市钟山区管辖,撤销水城县,设立六盘水市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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