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4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5-12
实施时间: 2025-5-1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张军良委员:
  您《关于加强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跨层级调剂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的“统筹推进央属在湘、省属在长以外低效闲置资产的跨层级调剂使用”的建议,对我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拓展了思路,在树牢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鲜明导向、提高循环利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障事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央属在湘、省属在长以外低效闲置资产体量巨大、潜力巨大,打破限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