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25]62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25-11-20
实施时间: 2025-11-1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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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3)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4)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者特定工作任务的时间;(5)加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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