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省市县收入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18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矿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市县共享矿业权出让收益地方留成。矿业权出让收益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收入,地方留成收入划分不与矿业权审批发证权限挂钩,省、市州、县市区按35∶10∶55比例分享。矿业权出让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