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自然资发[2018]1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20
实施时间: 2018-12-2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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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税务局、房产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对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障广大群众财产权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民水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2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部门衔接,落实自治区“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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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主要业务参考流程.pdf